我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2018年9月3日兩期,在華商報上發布我公司與陜西鑫盛紅石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蒲城縣長安街公園壹號63套房屋按期交房的排他性權利公告。告知我公司與紅石公司之間的以房抵債行為合法有效,我公司對該63套房屋享有紅石公司按期交房的排他性權利。在該63套房屋上的債權,是由我公司與陜西鑫盛紅石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取得,折抵紅石公司欠下我公司債務。業經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并做出(2015)渭中民二初字第00047號《民事判決書》。判決生效后公司申請強制執行。至2018年7月2日,經雙方申請,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24日下發(2018)陜05執恢7號《執行裁定書》,對該63套房進行查封,期限為三年。